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24日讯(记者余睿)“请问武汉市有哪些医院可以做试管婴儿?是否能够纳入医保?”近日,市民宗女士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这一问题。
对此,市医疗保障局给予了详尽回复,并在回复中附上了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如果市民对我们的回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与我们电话联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很感谢广大市民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目前,在武汉市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有14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附属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附属中南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普仁医院、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华科生殖专科医院、武汉康健妇婴医院、武汉锦欣中西医结合妇产医院。
其中,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附属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附属中南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7家医院可通过医保直接结算。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民在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普仁医院、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华科生殖专科医院、武汉康健妇婴医院、武汉锦欣中西医结合妇产医院进行试管治疗,需要先用现金垫付,等后期系统调整后参保人可凭现金结算票据进行医疗费用的医保补录和退费。
长江日报记者从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获悉,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2024年9月11日,湖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明确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自2024年9月15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覆盖了省内所有参保人员,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只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接受辅助生殖治疗发生相关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均可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按照全省统一乙类扣除先行自付部分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分别按75%、65%报销,报销额度一并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