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是赶上了好政策,7000元的费用,医保报销了4585元。”李女士激动地说。7月1日,在沭阳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接受“试管婴儿”技术助孕的李女士,成为该院辅助生殖类新纳入医保报销后的首名受益者。
李女士参保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取卵手术费用为2500元,胚胎培养费用为4500元,共计7000元。根据新政策,除去自付10%的胚胎培养费(即450元),剩余费用参照居民医保可报销70%,最终医保报销4585元,李女士个人支付2415元。
职工王女士也感受到新政策的温暖。她的取卵手术及胚胎培养总费用为7000元。她参保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除去自付10%的胚胎培养费(即450元),剩余费用参照职工医保可报销80%,最终医保报销了5240元,医保个人账户支付599.12元,个人支付1160.88元。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沭阳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开展的“取卵术”等13类辅助生殖项目统一纳入医保报销,实行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除先行自付部分外,统筹基金分别按照80%和70%予以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同时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治疗期间发生的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药费用,也按当地政策执行。
目前,沭阳医院是全市仅有的一家同时具备“夫精人工授精技术、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自7月1日以来,该院已有20对夫妇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带来的福利。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将使更多有生育需求的市民减轻经济负担,实现“生得出、生得起”的美好愿望。(韩元元 李付凤 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