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未婚,被拒绝冻卵
因拒绝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现年31岁的未婚女性徐枣枣(化名)以“侵害一般人格权”为由,将北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告上了法庭。
12月23日上午,这起全国首例“未婚冻卵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时间,拒绝为单身女性冻卵是否有违生育权的争论在网络发酵。
一审开庭 单身生育权是否放开引争议
12月23日上午,该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一审开庭。庭审持续1个多小时后,徐枣枣和于丽颖从法院走出。据徐枣枣介绍,出席庭审的被告医院方在庭上表示,理解单身女性的需求,但冻卵技术仍存在风险,加之国家法律法规未放开,无法提供冻卵服务。
其他地区冻卵先例
台湾的《人工生殖法》容许单身女性冷冻卵子,但是规定只有夫妻才可以实施人工生殖,也就是试管婴儿,单身女性则不能在台湾购买或是使用精子。此前有数据显示,全台湾有约77家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冻卵服务,进行整个程序的费用则在台币13万至15万之间,约三万到三万五人民币。
而在香港,已婚和单身女性都可以因非医疗原因接受冻卵疗程。据香港政府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称,香港已有多所持有“治疗牌照”的生殖科技中心获批储存卵子细胞,以做病人将来人工受孕之用。由于目前还没有领有“储存牌照”的处所,所以香港没有类似卵子及精子银行的持牌处所。这也就意味着,在香港必须在有配偶的情况下,才可以解冻卵子。
与香港相比,美国则更加开放。2012年,在美国生殖医学会的同意下,美国开始允许冷冻卵子在除了医学原因以外,被更加广泛的运用。女性还可以在没有配偶的情况下,通过精子库为自己的卵子受精。同时,一些美国高科技公司也开始推出为女性员工冻卵买单的政策,但此举也被诟病为鼓励女性员工推迟成为母亲,以便为公司奉献。
对于女性选择冻卵,保存生育权,你怎么看?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冻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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