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家卫健委答复为何单身女性不可冻卵突然冲上了热搜」。单身女性冻存卵子的话题,从 2019 年北京徐女士状告医院要求单身冻卵一案开始,就一直牵挂着人心。
但医院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无法为未婚女性提供冷冻卵子的服务。
”
徐女士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希望从法律途径为单身女性冷冻卵子撕开一条路。此案称为是「国内单身女性冻卵第一案」,但第一次开庭之后至今未曾宣判,也没有再次开庭。
而这次国家卫健委对单身女性不可冻卵的答复,似乎是宣告了短期内女性在冷冻自己生殖细胞这条路上,注定要比男性更加艰辛。
昨天就有一位 39 岁的女士匆忙赶来,表示自己跟丈夫婚后感情不睦,随时有可能离婚。看了热搜,想要趁着还没单身先冻存一些卵子。
还有我的一个朋友,丈夫希望保持丁克生活,她只能被动接受,在看了某知名导演的事迹后,对未来充满了焦虑,冷冻卵子是她目前仅有的选择。
卵子为什么和精子不能「平等冻存」?
第一,如前文所述,大部分男性取出精子可以通过无创方式,而女性取出卵子却是有创的。
按照目前普遍的生殖中心报道的冻卵复苏成功率与授精率,一个卵巢储备功能正常的女性,若想要保证解冻的卵子在将来可令自己成功怀孕,可能需要存储 20 枚左右的卵子。
超过 35 周岁者,由于卵子数量和质量的下降,需要的卵子将会更多。这就需要这些女性需要经历足够多的(约 2-10 次甚至更多)超促排卵+取卵周期,才能取到足够数量的卵子。她们会为此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甚至健康的代价。遇到卵巢高反应人群,或一味追求一次取到更多卵子,甚至会让患者陷入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险境之中。
第二,卵子和精子在结构上存在极大差异,导致冷冻及复苏精子和卵子的效果差别很大。
卵子是人体最大的细胞,体积约为精子的 180 倍,含水量极为丰富,整个冷冻和解冻过程产生的冰晶均有可能对卵子的细微结构造成伤害。
因此,尽管世界首例慢速冷冻卵母细胞婴儿在 1986 年就诞生了,但此后的 20 年,卵子冷冻一直饱受低成功率、低复苏率的困扰。
直到 1999 年,世界首例玻璃化冷冻卵母细胞婴儿诞生,玻璃化冷冻令卵子冷冻和复苏效率都得到了大幅的改善,但依然无法达到精子或胚胎冻融的水准。
13 年后,即 2012 年,美国生殖医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Reproductive Medicine,ASRM)分析了玻璃化冷冻法的效率和安全性,宣布卵子冷冻技术已成为女性生育力保存中相对成熟的技术。
但是,去除「实验性」标签后,ASRM 对冻卵的意见,并非像外界所认为的那样,对所有单身女性开放。
鉴于对新鲜卵子和冷冻卵子进行比较的 RCT 试验样本量过少,且研究对象主要是来自年轻女性,而不是对单身冻卵需求更大的「三十而俪」群体,ASRM 认为没有数据能够证明依靠冻卵来延迟生育年龄行为是安全、有效、符合伦理、低情绪风险,并有足够性价比的。
已婚女性就可以自由冻卵吗?
对于已婚女子,并不是说有了结婚证,就有了冷冻卵子的「许可证」。只有医学原因需要试管婴儿治疗的已婚女性,在采取卵子之后,才可以要求冻存卵子。
这里包括了取出卵子的当天,丈夫无法取出精子或者无法到场,丈夫或者妻子单方面反悔,拒绝精卵授精、丈夫精子质量极差而妻子希望保留一部分卵子以备下一次精子质量改善后使用等。
这些冻卵的操作,是基于不给女性患者增加促排卵和手术创伤的考量之上的,是对试管婴儿促排卵治疗的补充。
现阶段关于冷冻卵子和女性生育力的努力
我们应当认识到,卵子冷冻技术作为一项科学技术,是在逐步的完善和改进中的。任何一项技术在应用于更大人群之前,都需要经历摸着石头过河阶段。
对于身患恶性肿瘤或者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的患者,经过专科医师的诊断和规划,可以在疾病治疗开始前或者过程中,对她们的卵子或者卵巢组织进行冻存。
在国内应用目前只是不对所有人群开放,近期及将来是否开放还在有序调研规划中。
可以期待的是,第一步,先对单身的年轻且未生育的肿瘤患者开放冻卵;然后再进一步给病理性卵巢功能受损的患者利用冻卵技术延长生育年龄的机会,让她们有充裕的时间去寻找另一半。
实际上,在正规的、有资质的辅助生殖机构冻卵,才是对她们医疗安全的最佳保障。对于患者病情的认定,可以设定一些门槛。例如,需要多位高级别的医院的高级职称专家诊断并建议冷冻卵子、规定单身人士在辅助生殖机构冻存的卵子,仅限于患者本人使用等。
近年来,我国内生殖医学专家们也已经做了很多的努力,不少生殖中心已经开展了生育力保存的研究与工作。截止目前,我国已经拥有了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等 5 个生育力保存中心,致力于为恶性肿瘤患者保存卵子或者卵巢组织。
可喜的是,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当下已经启动了《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在梳理辅助生殖技术领域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医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让我们一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