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对外发展需要,结合海南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现面向全国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选聘事业编制人员。为做好选聘工作,现具体公告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重大国际活动涉外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因公出国(境)访问任务、重要外宾来访接待、涉外礼宾事务、外国驻琼领事机构等服务工作;受理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和涉外领事认证申办材料,负责证照制作和证件库管理;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选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选聘事业单位人员6名,包括五级管理岗1人、九级管理岗4人、十级专技岗1人。详见下表:
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聘信息及后续各有关事项均通过海南省外事办公室官网和海南外事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网址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9:00至2024年12月18日12:00。
报名网址: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及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
(5)《海南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6)在职公务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7)现任职务职级证明材料。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关证明,未满三年按实际年限提供。
(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2)。
(10)《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完整齐全,资格复审时查验原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2024年12月18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2月1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12月18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12月18日17时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面试环节,提前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要求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工作业绩、写作水平、仪容礼貌、语言表达和心理健康等方面。
面试分为笔试答题和口述答题两部分。根据考生现场笔答及口答表现,考官按百分制现场给分(笔答占50%,口答占50%)。为确保选聘人才质量,选聘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本次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如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体检和考察前,由招聘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体检和考察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现场审查须提交材料清单: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3)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及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
(4)《海南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5)在职公务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复印件。
(6)现任职务职级证明材料。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关证明,未满三年按实际年限提供。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9)诚信承诺书。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由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将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名额,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结果,按选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考生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聘用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