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生育力不存在“戛然而止”之说,男性生殖系统的功能其实呈逐步下降趋势,雄激素水平和生育功能也仅是部分降低,故临床症状并不明显,因此,某种程度上来说,男性终生都拥有一定程度的生育能力。尽管男性生育能力相伴终生,但随着年龄慢慢增长,畸变率会随之上升,导致胎儿的自然流产率也会明显的增加。此外,当男性遭遇某些疾病或事故时,其生殖系统的功能会受到明显影响。
由于女性特殊的生理构造,决定了女性一生中只能排出有限数量的卵子,女性最佳生育年龄也较为短暂。医学统计数据显示,随着女性年龄的增长,在卵子质量与女性体质的影响下,会出现胚胎畸形率上升的情况。35岁以上的女性流产几率增高,同时卵子携带的遗传基因发生畸变的概率也变大,45岁以上的女性基本不会再排出适宜受精的卵子。
▼明星之外,
还有多少个平凡的徐枣枣
2018年底,时年30岁的徐枣枣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咨询冻卵事宜。经检查,医生确认她的身体状况符合冻卵要求,但由于原卫生部于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院拒绝为她提供冻卵服务。之后,徐枣枣以侵犯生育权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
2019年12月23日,本案曾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作为“国内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原告徐枣枣以及这起特殊的官司,曾引发强烈关注和讨论。
202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医学科主任医师孙伟提出“禁止单身女性冻卵”;全国政协委员、律师彭静提案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
2020年7月,国家卫健委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49号提案的答复函中称,目前,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实施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
2020年7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曾就此事答复称,禁止单身女性冻卵。
2021年9月17日下午,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官认为该案涉及较多医疗法律政策、伦理以及冻卵技术问题,难以当庭做出判断,随后宣布休庭。
徐枣枣是众多目前非婚姻状态,但对未来生育有需求的大龄单身女性的缩影。她们对生育权利的诉求与我国法制的现状要求存在矛盾。
一
国内禁止单身女性冻卵
目前,我国有关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规定,所规制的对象均为医疗机构,如《人类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人类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生殖技术”。
医疗机构在以下在两种情况下可以为女性冻卵:
1.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在进行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时,由于意外原因,丈夫无法当时提供精子该女性可以进行冻卵以待下次取精;
2.处于生育年龄的女性即将进行放射性医疗手段,其仍具有生育愿望的,可以冻卵以保存其生育能力。
我国女性在国内发生的合法冻卵,大部分属于应对医疗手段的冻卵以及在辅助生殖技术中发生的冻卵。
截至2020年2月31日,中国境内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共有536家,人类精子库共27家(表2)。面对生育时间的紧张以及延迟生育的个体诉求,少数有条件的女性会选择到境外冻卵,试图有效地管控人生的时间进程及生活事件的安排。
表2 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名单
数据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制表:生物探索编辑团队
上海市卫计委2013年9月发布《关于做好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项目质量控制的通知》明确地把冷冻卵子纳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的范畴,并指出,该技术适应指征仅限于特殊情况下具有不孕病史和助孕指征夫妇以及希望保持生育能力的癌症患者。在中国,女性冻卵有着严苛的条件和人群限制,身体健康、生育能力正常的单身女性或已婚女性明令禁止冻卵。
二
国女明星选择国外冻卵
虽然在国内冷冻卵子困难重重,但是在国外很多地方冷冻卵子都是合法的,只不过地区不同成功率也大不相同。就成功率而言,美国的冷冻卵子无论是取卵数量还是解冻成功率都是最高的(图1),因此,明星们纷纷选择到美国冻卵。
图1 美国各州试管婴儿的合法性(图源:柚喜)
美国冻卵手术价格普遍在13-16万元,第一年保管免费,之后冻卵保管费每年5000-10000元左右,每个医院价格不同,算上其他杂费全程下来,生个宝宝起码20万美金。此外,赴美需要办理签证入境等手续,且价格昂贵,相对门槛较高,适合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群。
▼白岩松两会提议:
确保并落实非婚生子女权利
2022年3月5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就提高生育率积极建言献策。
政协委员白岩松的两会提案为:确保并落实非婚生子女权利。白岩松说:“我知道我做出这个提议时,马上就有人骂了,你在提倡什么?对不起,提这个提案不是在提倡什么,而是在面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要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利。男性是可以冷冻精子的,法律是保护的,但是女性不可以冻卵,在这件事情背后是长久以来的歧视和不纳入到正常范围内。现在社会非婚生子女出现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已和过去不同,要落实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一是因为人生而平等,要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社会也应当尊重和保障女性的生育权。”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河南省委专职副主委、河南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花亚伟在两会提案中表示“‘生不出’也是影响生育水平的重要原因。根据《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的调查结果,中国的不孕率从1997年的3.5%提高至2019年的16.4%,预计2023年将增至18.2%。即平均每7到8对夫妻中就有一对遭遇生育困境,且呈年轻化的趋势。23岁到30岁,是女性卵子质量最佳时段,30岁以后卵子质量就开始下降。但社会现实是,越来越多的女性没有在20多岁完成结婚生子,而她们仍有生育愿望。这种情况下,冻卵是保障她们生育权的一种方式。”
花亚伟呼吁:
一、允许超过30岁的健康女性不论婚否,均可自愿取卵冻卵;
二、允许年满30岁的未婚未育女性,进行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助孕手术;
三、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标准的卵子库,完善规范卵子和卵巢组织冷冻管理,对自愿捐卵者可由医疗机构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四、将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畴。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目前已成为国内首次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范畴的城市。但到目前,是否应该放开对单身女性冻卵的限制,却依旧是极具争议的话题。
▼争议中心:
冻卵的合法性与女性生育权的伦理
一
我国冻卵的法律权利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这一表述没有将“夫妇”或“已婚公民”作为权利主体,含蓄地传递出这样的信息: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生育权,不受身份、婚姻状况等条件的限制[1]。
2002年,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会长巫昌祯在接受采访时谈到,当年在法律起草过程中,也讨论过未婚妇女能否生孩子这一问题,当时的意见是如果规定只有已婚公民才有生育权,是不合适的,所以法律规定“公民”有依法生育的权利,没有采取绝对肯定或否定的态度,允许各地根据不同情况自由掌握。如果某地区单身妇女较多,要求人工授精的呼声很强烈,可以允许她们生育,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即可,不会造成法律的混乱。
可见,尽管我国法律体系没有积极地肯定未婚女性生育权,但是,无论从生育权本身的人格属性,还是从当年立法者以“策略性含蓄”的态度为未婚女性留出的开放空间来看,冷冻卵子这一具体实现生育权的行为,都不构成违法,并且反而有利于权利保障,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理应得到法律规范的认可与保护。
二
冻卵技术尚不成熟
从医学上说,女性一生约排出400颗成熟卵子,最多不会超过500颗,所以女性在一生中能够发育成熟且进行生育的卵子数量是有限的,而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是25岁左右,但是一旦跨入35岁,卵子质量便会大幅降低,使受孕机会减小,流产几率增加,也有可能影响胎儿的健康与正常发育。而在45岁之后除极个别情况外一般不会再排卵。
取卵过程可能会对女性造成一系列的伤害(表3)。人取卵需要用超过生理剂量的促排卵激素,一次一般取20个卵,就是两年的青春期,五次就是十年,而为了保证成功率,一次冻卵数量不会太少,不到四十岁人就老了。
表3 取卵过程可能对女性造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