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徐女士走出法庭,被关心案情的人包围,绝大部分是女性,其中甚至有几个未成年的女学生,受妈妈影响来到现场,让她和代理律师惊讶又感动。
徐女士在庭审结束后接受采访
2019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因“冷冻卵子”而引发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
原告徐女士称,2018年11月14日,她到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咨询冻卵事宜,并通过相关检查确认身体正常、卵子健康。
但由于她未满足已婚条件,北京某医院依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认为徐女士的情况不符合我国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拒绝了徐女士的请求。徐女士遂以受到歧视,侵害人格权为由诉至法院。
冻卵即冷冻卵子,即取母体健康时的卵子放置在-196℃的液氮中进行冻存,阻止卵子随人体衰老,待想生育时取出冷冻的卵子使用,即可作为保护育龄妇女生殖能力的方法。
在中国,未婚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冻卵手术在内)不在允许范围内。原国家卫计委2003年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文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也就是说按照中国目前法律,未婚单身女性禁止进行在国内进行冻卵手术。
2019年春节一过,31岁的徐女士便开始向法院立案起诉北京妇产医院。起诉状中,原告徐女士认为被告北京妇产医院的行为是对原告女性身份的歧视,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等相关规定,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
徐女士
8月,徐女士诉北京妇产医院侵犯一般人格权案最终在朝阳人民法院得以立案,这背后经历了两任律师长达五个月的立案申请。
按照起诉书,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是对原告女性身份的歧视,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等相关规定,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的案由是徐枣枣和律师反复推敲决定的。几个月前,他们曾希望按照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立案,但那并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代理律师解释说,生育权在目前法律界也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但生育权应该是属于人格权的内容,既然没有生育权纠纷,就退而求其次,从人格权入了手。
收到立案通知书后,这成为国内首例未婚女性争取冻卵案。
12月23日的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十一点多法院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
当天气温接近零度,徐女士和律师在庭审结束后径直走出法院,而法院门口早早聚集了一群关心案件的人,现场多数都是女性,甚至还有几个未成年的女学生,受妈妈影响来到现场。
当她们看见染着黄色短发、带着鼻钉的徐枣枣在律师的陪同下走出来时,大部分人涌向前询问着她庭审结果。
徐女士在咖啡馆和媒体以及网友见面
之后,徐女士特意在法院旁一家咖啡馆和媒体、热心网友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当媒体连环问向徐女士时,徐女士没有丝毫不悦。她说,“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医院给我冻卵,应该把单身女性生育权还给我们。”自己看见这么多支持自己的人,之前受的苦能够少一些,现在不是她一个人站在法庭上,而是带着了和她一样有冻卵诉求的广大单身女性。
徐女士最初萌生冻卵的念头,是在2018年,30岁的她出于职业发展和感情上的不确定性等原因考虑冻卵,“现在不想生孩子,万一以后想生,可能身体条件又不适合了。我想把我黄金时期的卵子保留下来,相当于保留我黄金时期的生育能力。”
她也在2019年春节回家的时候,告诉母亲她想在国内冻卵,但目前遇到了一些困难,自己正在想办法中。而后,两人没有再后续的交流。可是,当徐女士通过对医生、中介机构等多种渠道咨询后,她发现在国内要实现冷冻卵子几乎所有路都被堵住了。
徐女士也考虑过去国外冻卵,但是去美国冻卵费用大概需要20万,便宜些的泰国冻卵也需10万,这还不包括每年存储的费用。她说一下子突然拿出这么大一笔钱,自己有点儿不能接受。所以,徐女士的主要诉求还是在国内做冻卵手术。
想在国内正规医院冻卵,就是徐女士对于自己生育权的保障,也是和她一样有同样诉求的单身女性的“出路”。
国内医院冷冻卵子到底卡在什么地方?
据相关媒体已有报道,技术上进行冷冻卵子,甚至冷冻卵巢组织都已经可以实现,主要的障碍来自于政策上。2003年7月10日原卫生部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了“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这意味着单身女性无权利实施辅助生育技术,这其中就包括了冷冻卵子这一服务。
这也是徐女士代理律师律师认为本案的社会意义所在,她认为原卫生部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作为一个部门规章,已经有较为明显的滞后性,亟需根据社会现实做出修改和调整。
据了解,徐女士这次在开庭中,也把网友的声音打印出来带到法庭上。
面对被告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称,“冷冻卵子”会让单身女性的生育年龄推迟,会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徐女士并不认同,她表示,“不能让单身女性来背这个锅”。
有人觉得单身生育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但徐女士认为,有没有权利养育孩子,应该是让女性自己来衡量、评估和决定,规定是用来保障社会稳定的,但是不应该牺牲个人的自由。人应该有人权,在不伤害自己与他人的情况下有自由决定自己的事情。
事实上,近年来放开单身女性冻卵的呼声一直引发关注。
就在今年11月初,关于“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拿到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的报道引发关注。湖北省卫健委对此回应称,未婚女性冻卵并未放开。
“这是一个模糊地带,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但是当时的规定还在一胎计划生育时代,太陈旧了,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现在二胎已经放开、人口老龄化严重,女性权利意识提升,希望这个案件能提升未婚女性生育需求的能见度,引发更多社会讨论,也把大家的声音传达给相关部门。”徐女士代理律师说。
徐女士已经把《建议保障单身女性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权利》的提案和个人建议信寄给了北京的63位人大代表,其中包括小米创始人雷军,目前除了几封拒信,还没有别的回音。
她在意的远超一个“好结果”:被有同样焦虑的女同胞听见、被政策相关方看见、被媒体和他人不偏不倚地讲述。
“关于结果我有心理准备,律师也跟我聊过。案件胜负不是最重要的。如果政策能被改变,那一定是非常喜人的一件事;要是暂时没有,至少它的影响会存在,会让更多人注意到未婚女性群体的需求,改变一下生育观念,让女性能获得更多身体自主的权利。”
被问到一审败诉怎么办时,徐女士直言会上诉,“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努力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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